校属有关单位:
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征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安徽)2022年度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已发布,请按照公告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征集工作。
申报者须于2021年4月16日(星期五)上午11:00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纸质版材料一份:汇总清单(附件3)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杨丽媛电子政务:
(1)汇总清单;
(2)指南建议表(附件4),每项指南建议为1个文件,标题由“单位(学院)”“领域”“指南建议名称”“建议人”组成。
电子版发至电子政务杨丽媛,纸质版报送至科技处1803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杨丽媛,联系电话:0551-63828062。
附件:
1.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安徽)指南建议限项推荐安排表.docx
2.关于推荐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安徽)指南建议的函.docx
3.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安徽)指南建议汇总清单.xlsx
4.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安徽)指南建议表.docx
科技处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安徽)项目指南征集和编制工作,现将征集项目指南方向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围绕我省发展面临的紧迫重大需求,针对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难题,重点在生物与农业、环境与生态、能源与化工、电子信息、新材料与先进制造、人口与健康等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二、项目层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持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项目直接费用的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资助期限4年。项目指南方向建议,参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体量提出。
三、注意事项
各单位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按照限项推荐要求(限项见附件1),认真组织论证并填写《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安徽)指南建议表》(附件4),切实提高指南建议质量。
四、报送要求
各单位应统一组织材料推荐,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推荐的指南建议。其中,推荐函(附件2)和汇总清单(附件3)需加盖单位公章,于4月23日前报送纸质版至省科技厅基础奖励处;指南建议(附件4),于4月21日前报送电子版至指定电子邮箱,每项指南建议为1个文件,标题由“单位”“领域”“指南建议名称”“建议人”组成。
联系人:王积成,0551-62659625。
邮 箱:345878243@qq.com
附件:
1: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安徽)指南建议限项推荐安排表.docx
2:关于推荐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安徽)指南建议的函.docx
3: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安徽)指南建议汇总清单.xlsx
4: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安徽)指南建议表.docx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