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为确保202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课程修读与学分互认
1.跟班重修的毕业班级学生。本学期跟班重修的毕业学生,应按照课程考核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期末考试。考后三个工作日内,任课教师录入并提交成绩。
2.毕业班级重修课程教学班。在线自主学习时间为2024年5月2日(星期四)-5月25日(星期六),线上考试时间为5月26日(星期日)-5月28日(星期二)。各开课单位应于6月5日(星期三)前组织开展线下终结性考核,6月8日(星期六)18:00前完成成绩录入工作。具体要求详见《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课程教学班选课的通知》。
3.开展毕业班级学生课程学分互认。毕业班级学生需在5月24日(星期五)前按照要求线上申请学分互认;因课程对应关系难以线上互认的学生,填写学分互认申请表(纸质),按程序审核通过后由所在学院统一报送教务处;5月29日(星期三)前各教学单位按照课程学分互认工作流程报送材料(第二轮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核前的学分互认时间另行通知)。
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1.毕业设计(论文)检测。202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检测采用Gocheck论文检测系统(网址:http://www.gocheck.cn/page/login.jsp)。
检测系统系统开放时间为5月10日(星期五)至6月30日(星期日),各教学单位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自行组织检测。
2.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各教学单位务必于6月7日(星期五)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录入提交工作(正方教务系统和先极毕设管理系统均需录入);7月3日(星期三)前,各教学单位须完成第二轮答辩(针对首轮答辩不及格学生)和成绩录入提交工作(正方教务系统和先极毕设管理系统均需录入)。
3.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总名单及精简版电子文稿,须于6月21日(星期五)前报送教务处实践科。
三、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核
1.毕业生学籍信息核对。2024届毕业班级学生(含申请提前毕业学生)须于5月11日(星期六)-5月24日(星期五)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核对本人学籍信息。
2.毕业资格审查。学校教务管理系统于5月20日(星期一)开放毕业资格在线审查功能。各教学单位应及时启动毕业资格审查工作。
3.第一轮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核工作。6月11日(星期二)前,各教学单位完成第一轮毕业和学位资格初审,结果报教务处;6月14日(星期五)前,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务处反馈情况完成资格复审,复审结果报教务处终审;6月17日(星期一)前,教务处向学院反馈终审结果。6月19日(星期三)前,教务处提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202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和学位资格。
4.第二轮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核工作。7月8日(星期一)-7月9日(星期二),开展第二轮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核工作,审核结果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四、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须于5月8日(星期三)前将本单位《2024届本科毕业生教学工作计划》(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教务处实践科张李杨老师。
2.各教学单位应将毕业工作安排及时通知到2024届本科毕业班级学生(含申请提前毕业学生、延长学制学生)、学业导师、任课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对2023届延长学制学生的跟踪关注和学业指导,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告知学校毕业生工作安排和要求。
3.各教学单位要严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关,加强过程管理,做好相关资料规范存档。
4.各教学单位应组织任课教师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录入课程考核成绩。6月8日(星期六)18:00起,教务管理系统暂停使用成绩录入或变更功能,待第一轮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核结束后,成绩录入功能重新开放。
5.各教学单位应于5月20日(星期一)起开展毕业资格在线预审查工作;6月11日(星期二)前,完成第一轮毕业和学位资格初审。
五、联系方式
教务科:王老师,63828070
实践科:张老师,63828079
考务科:吴老师,63828076
学籍科:张老师,63828089
特此通知。
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