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人才类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2-02-21浏览次数:1141

校属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人才项目结项备案管理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3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人才项目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由学校人事处组织申报、评定或审核并上报主管部门备案的2018年(含)以前立项人才项目,主要包括: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高等教育振兴计划人才项目、高校领军人才引进资助项目、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等。

    2018(含)后立项的人才类项目如已达到结题条件,此次可申请结题。

二、结项流程

  (一)提交项目结验收材料

     1. 申请人填写附件1金沙体育人才项目结项申请报告》(纸质版须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 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附件2《金沙体育人才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

     3. 支撑材料(按照附件3中的目录制作,主要包括诚信承诺书原始项目申请书、项目批复文件复印件、相关成果材料、成果应用证明等支撑材料复印件,并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以上材料请各单位在202234日前统一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其中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与支撑材料附件3合订,双面打印,A4纸胶装),附件2纸质版一份,附件12电子版以及附件3扫描版发至联系人电子政务,逾期不再受理。

  (二)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

  (三)校内公示。

  (四)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有关要求

  (一)结项项目申请人应填写“诚信承诺书”,“诚信承诺书”与研究成果证明材料一起胶装并放置于证明材料的金沙体育

  (二) 研究成果需为项目研究期间产生,具体包括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专利以及鉴定证书、成果报道等,均应注明XX项目资助”和“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予列入该项目成果范围;用于结项的业绩成果必须为正式出版,期刊录用证明、专利实审证明等非正式材料不予列入该项目成果范围

  (三)业绩成果原件提交所在单位安排专人审核,复印件材料需由审核人签名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后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四)原则上所有项目研究期满必须进行结项验收。由于客观原因2016年以后立项的项目需要延期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可申请延期结项附件4,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五)超出研究期限且不能提供正当延期理由的项目均作撤项处理,结余经费不再报销使用,人事处从撤项当年后的三年内不再受理其人才项目申报申请。

  (六)省教育厅立项资助的国内外访学项目以访学结业证明材料和访学期间发表的研究成果为结项材料。

  (七)人才项目完成任务结项后,结余经费参照《金沙体育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校字〔201553号)进行管理。

  (2016年(含)以前立项的项目已提交过结题材料的不需要再次报送,但2016年(含)以前立项的项目未提交结题材料的(包括已提交延期申请的)本次必须参加结题,否则做撤项处理。

  (九)项目负责人退休、或调离学校的,项目负责人可自行选择本次结项或撤项(不得申请延期)。

  ()本通知未尽事项按照“皖教秘人〔201739号”等有关文件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侯奎                 联系电话:63828028

  特此通知。

 

附件:1.金沙体育人才项目结项申请报告

      2.金沙体育人才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

            3.金沙体育申请结项材料目录

      4.金沙体育人才项目延期结项申请报告

      5.诚信承诺书

      6.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人才项目结项备案管理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39号)

 

                                      金沙体育人事                           2022221

附件1:人才项目结项申请报告.doc

附件2:人才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3:申请结项材料目录.doc

附件4:金沙体育人才项目延期结项申请报告.doc

附件5: 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6: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人才项目结项备案管理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3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