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国栋等同志试用期满任职的通知

发布者:吴运传发布时间:2023-11-08浏览次数:200

校党字〔2023〕46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学校《关于施国栋等任职的通知》(校字〔2022〕97号)中明确,施国栋任土木工程学院副院长(六级职员),刘华勇任数理学院副院长(六级职员),试用期均为一年,于2023年10月19日试用期满。

经组织考察,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施国栋、刘华勇两名同志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现予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2年10月19日算起。

特此通知。

 

 

                       中共金沙体育委员会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