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东等同志试用期满任职的通知

发布者:吴运传发布时间:2023-04-04浏览次数:637

校党字〔2023〕15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学校《关于陈东等同志任职的通知》(校字〔2022〕8号)中明确,陈东任土木工程学院副院长(六级职员),黄健任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副院长(六级职员),汪莉丽任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六级职员),王爱国任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副院长(六级职员),张峰君任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副院长(六级职员),余江应任数理学院副院长(六级职员),黄磊任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副院长(六级职员),陈中任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副院长(六级职员),试用期均为一年,2023年1月21日试用期满。

经组织考察,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陈东、黄健、汪莉丽、王爱国、张峰君、余江应、黄磊、陈中等八名同志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现予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21月21日算起。

特此通知。

 

 

                    中共金沙体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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