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丁克伟、沈小璞两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07-13浏览次数:306

 

院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聘任丁克伟同志为土木工程学院院长,不再担任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处长和科技产业处副处长;

聘任沈小璞同志为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处长,不再担任土木工程学院院长。

以上两位同志聘期分别按照建院干字〔2006〕4号、5号文件执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