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委研究决定,聘任:
汪小龙同志为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
章曙光同志为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
上述两位同志的聘期均为三年,时间从2008年10月10日到2011年10月9日止,第一年为试用期。
特此通知。
二○○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院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委研究决定,聘任:
汪小龙同志为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
章曙光同志为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
上述两位同志的聘期均为三年,时间从2008年10月10日到2011年10月9日止,第一年为试用期。
特此通知。
二○○八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