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汪令宇等七位同志聘任职务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07-13浏览次数:388

 

院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委研究决定,聘任:

汪令宇同志为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副科长;

胡燕青同志为土木学院团总支副书记(副科级);

帅英同志为材化学院团总支副书记(副科级);

彭永东同志为材化学院党总支秘书(副科级);

陈晋同志为外语系教学秘书(副科级);

王雅同志为机电系教学秘书(正科级);

李超同志为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办副主任(副科级)。

上述七位同志的聘期为三年,时间从2008年10月31日到2011年10月30日,第一年为试用期。

 

    二○○八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