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委研究决定,聘任:
汪令宇同志为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副科长;
胡燕青同志为土木学院团总支副书记(副科级);
帅英同志为材化学院团总支副书记(副科级);
彭永东同志为材化学院党总支秘书(副科级);
陈晋同志为外语系教学秘书(副科级);
王雅同志为机电系教学秘书(正科级);
李超同志为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办副主任(副科级)。
上述七位同志的聘期为三年,时间从2008年10月31日到2011年10月30日,第一年为试用期。
二○○八年十一月十日
院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委研究决定,聘任:
汪令宇同志为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副科长;
胡燕青同志为土木学院团总支副书记(副科级);
帅英同志为材化学院团总支副书记(副科级);
彭永东同志为材化学院党总支秘书(副科级);
陈晋同志为外语系教学秘书(副科级);
王雅同志为机电系教学秘书(正科级);
李超同志为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办副主任(副科级)。
上述七位同志的聘期为三年,时间从2008年10月31日到2011年10月30日,第一年为试用期。
二○○八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