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长城等十三位同志聘任职务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07-13浏览次数:392

 

院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委研究决定,聘任:

孙长城同志为办公室(党办、院办、外办)综合科科长;

王贤斌同志为组织部(统战部、党校)秘书(正科级);

唐志敏同志为宣传部(文明办)校园网站管理科科长;

周丽娟同志为纪委(监察室)秘书(正科级);

余小艳同志为审计处审计科科长;

陈剑锐同志为院团委秘书(正科级);

周叶君同志为学生处(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思政教育科科长;

潘海燕同志为就业指导中心(校友办)就业指导科科长;

李梅同志为研究生处(学科办)秘书(正科级);

潘咏梅同志为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招标办秘书(正科级);

邱述威同志为网络信息中心信息部主任(享受正科级待遇);

党兴华同志为图书馆技术服务部主任(享受正科级待遇);

胡荟群同志为总务处(基建办)校园管理科科长。

上述十三位同志的聘期均为三年,时间从2008年12月25日到2011年12月24日,第一年为试用期。

特此通知。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