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08-03浏览次数:895
院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委研究决定:
聘任雷庆关同志为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处长,聘期为三年,时间从2009年6月18日到2012年6月17日止,第一年为试用期。
特此通知。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