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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有关学院、科研机构:

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社科普及活动,整合利用社会文化资源,加强和完善社科普及基础设施与社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1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基地” (以下简称社科普及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能自主承担社科普及任务,开展公益性、群众性社科普及活动,并对社科普及工作有示范、带动、辐射作用的单位可申报社科普及基地,主要包括:

(一)文化场所,包括图书馆、博物院(馆)、美术馆、艺术馆、纪念馆、文化馆(站)、文艺演出场馆、文创基地等;

(二)历史、文化景区,包括各类文化主题公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

(三)教育场所,包括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院校、高等院校、有关培训基地等;

(四)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五)其他有条件向公众宣传、展示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具备人文社会科学传播、普及、教育示范功能的部门和机构,包括城镇社区、街道、农村基层组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等。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自愿接受省社科联业务指导,重视社科普及工作,具有较强的社科普及意识,并把社科普及纳入整体工作规划,积极参与社科普及基地建设;

(二)申报单位有社科普及基地建设方案、中长期社科普及工作计划和制度保障措施,能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面向公众有效开展社科普及相关公共服务;

(三)申报单位有比较完备的社科普及工作手段,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宣传展示功能、教育传播阵地(网络),有专兼职相结合的社科普及工作者、志愿者队伍;

(四)申报单位有自建能力和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条件,将社科普及活动经费列入本单位经费预算并落实到位,保证社科普及活动正常开展。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申报的原则,由申报单位向所在市(高校)社科联申报,并由市(高校)社科联集中推荐上报省社科联。

(二)申报单位根据要求,认真填报《安徽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并提交相关材料。申报材料须实事求是,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申报资格。

(三)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按照《安徽省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基地设立与管理办法(试行)》,原则上从现有市级社科普及基地中择优遴选推荐(推荐数量不超过4个),于202111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学校科技处社会科学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任磊电子政务平台,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主要包括:(1)推荐文件(加盖单位公章);(2)《安徽省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基地申报表》(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联系人:任磊    联系电话:0551-63828059

附件:安徽省社科普及基地申报表.doc

 

 

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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