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有关单位:
2021年以来,各单位根据省社科普及活动总体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社科普及活动。为总结工作,推广经验,省社科普及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开展全省社科普及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社科普及优秀读物评选表彰活动。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及要求
(一)社科普及工作先进单位
1.评选对象与名额:评选对象为各市、高校社科联,省
属社科类社会组织,省级社科普及基地。评选名额为30个。
2.评选条件:认真落实年度全省社科普及工作总体要求,
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人员到位;经常开展社科普及活动,且数量较多、质量较好;社科普及活动形式多样,宣传到位,社科普及氛围浓厚;社科普及活动月各项活动安排有序,取得较好成效。
3.申报要求:各单位结合2021年以来社科普及工作开展情况提交申报材料,认真总结各项社科普及活动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并对如何进一步做好我省社科普及工作提出科学有效的对策建议。总结材料应附相关文字资料复印件、图片和音像等佐证材料,要求具体详实。
(二)社科普及工作先进个人
1.评选对象与名额:评选对象为参与2021年以来社科普及工作的人员。评选名额为40名,各单位先进个人申报限额2人。
2.评选条件:热爱社科普及工作;在社科普及活动中,积极主动,能较好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对做好社科普及工作积极建言献策,且经实践证明成效较好。
3.申报要求:各单位按照先进个人申报表的内容,认真填
写推荐理由和推荐意见,并附先进个人事迹(不超过1000字)及佐证材料。
(三)社科普及优秀读物
1.评选对象与名额:评选对象为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出版或发表(完成)的社科普及成果。评选名额30部(篇),各单位申报限额2部(篇)。
2.评选条件:成果具有较高的思想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能够启迪智慧。作品普及面广,可以有效激发读者学习社会科学的浓厚兴趣,受到社会广大读者的欢迎和好评,发行量不少于 3000 册。
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申报参评。
3.申报要求:(1)著作类社科普及成果:经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的社科普及图书(包括著作、编选作品、翻译图书、编译图书、画册等);经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的社科普及丛书(或称文库,每个选题各自独立成册);经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的社科普及套书(多本为一套,合成一个体系),每套为一种,全部完成出版后方可参评。(2)文章类社科普及成果:在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的报刊上发表的科普成果,以及取得显著成效的社科普及论文、研究报告等。其中,论文需在正式学术期刊发表。
二、评选程序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由省社科联普教咨询(科研)处依据评选条件,参照各单位申报材料和日常工作实际,遴选产生建议名单;社科普及优秀读物由省社科联组织专家组评审,推荐产生建议名单。建议名单报省社科联主席办公会议审定。
三、有关事项
1.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统一申报,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报。
2.申报纸质材料包括:《申报表》(加盖公章)一式两份;申报社科普及工作先进单位须附相关支撑材料,并连同《申报表》一并装订成册;申报社科普及优秀读物(著作类社科普及成果)须提供成果原件2部;申报社科普及优秀读物(文章类社科普及成果)须提供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全省社科普及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社科普及优秀读物评选工作由省社科联普教咨询(科研)处统一组织。请各单位于2022年7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寄)送省社科联普教咨询(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请有意申报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及个人及时与学校科技处联系,认真准备申报材料,于7月29日上午10:00前将申报材料送至科技处(南校区实验综合楼1804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任磊,联系电话:63828059。
科学技术处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