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0〕72号)的有关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度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重大、重点项目
1.基础研究项目应围绕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弘扬安徽精神、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需要,以及学科建设中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体现学术前沿的研究课题。
2.应用研究项目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等重大课题攻关。立足推进我省“十三五”科技工作,针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一带一路”建设、促进科技金融结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网络安全等热点难点问题,体现协同攻关,注重吸收各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的意见。
3.申报的项目应避免与已立项的省规划办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重复。
4.申报人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为博士。
5.申报过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先。
6.主持并完成安徽省教育厅重大(重点)项目2项以上(含2项)或在研的安徽省教育厅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本次申报。
7.各部门在申报指标基础上上报备选项目1项。
8.各部门必须聘请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并在本部门公示。
9.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部门上报的申请项目进行复审,如经专家评审认为未达到申报要求的,空出指标将从全校备选项目中选出。
10重大项目由学校组织专家从学院推荐的重点项目中择优遴选2项。
(二)一般项目
1.申报人为副高(或博士)职称以下人员。
2.主持并完成安徽省教育厅一般项目2项以上(含2项)或在研的安徽省教育厅一般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本次申报。
3.各部门必须聘请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并在本部门公示。
二、研究周期
研究周期为2年。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延期。项目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印发日期起算。
三、预期结项成果要求
所有立项项目成果(包括最终成果和阶段性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主题相关,在著作正式出版、论文公开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报送时,均须在醒目位置标明“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资助,项目批准号:XXXXXX”等字样”。不按照或不符合上述规定发表、出版的成果,不得列入该项目的研究成果。
四、申报程序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次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按照公开、公正、竞争和择优立项的原则,对申请者资格、项目研究内容及创新性等问题进行严格审核,确保项目设计科学、合理、可行,能够实现预期研究目标。
2.10月19日下午17:00前,各单位集中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南校区实验综合楼1804室,联系人:任磊,联系电话:63828059。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评审推荐汇总表(评审排序并签字盖章,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任磊电子政务平台,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3.10月20日-10月26日,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确定项目排序并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按排序取前23项(指标数)向省教育厅推荐我校2020年度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4.各学院可申报指标数另行通知。
科学技术处
2020年9月23日
附件:1.皖教秘科〔2020〕72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3. 2020年度安徽高校科学研究项目评审推荐汇总表(人文社会科学).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