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党委委员、各党支部书记、全体教职工党员:
学院定于4月19日召开艺术学院党委主题教育读书班暨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第五次学习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23年4月19日14:40,南区实训综合楼艺术学院7406会议室
二、参会人员
学校第八联络组成员,艺术学院副处级以上干部,全体教职工党员、学生党员代表。
三、主要内容
1.艺术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邢瑜同志传达中央主题教育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新闻稿)、省委主题教育动员大会精神(新闻稿);
2.潘青同志作动员部署讲话;
3.学校第八联络组徐庚阳同志作指导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