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袁如恩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0-17      访问次数: 537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袁如恩任学校办公室(校办、外办、校友办)副主任(正处级),免去其校友办常务副主任职务;

张韬任学校办公室(校办、外办、校友办)副主任;

王媛任学生处副处长;

任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高教研究所)副处长,免去其建筑与规划学院副院长职务;

史春恺任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副处长;

张兆许任财务处副处长;

吴约任教务处(招生办)副处长;

汪力君任教务处(招生办)副处长;

张亚新任科学技术处副处长,免去其招生办主任(教务处副处长)职务;

魏东任就业工作处副处长;

免去何玉宏就业工作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余鸿就业工作处副处长职务;

王祥贵任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基建办)副处长,免去其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副处长职务;

谷元强任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基建办)副处长,免去其监察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国中总务处(基建办)副处长职务;

宣以琼任土木工程学院副院长;

吴德义任土木工程学院副院长,免去其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副处长职务;

刘仁义任建筑与规划学院副院长;

方廷勇任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免去其节能研究院副院长职务;

黄明任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副院长;

陈莉任管理学院副院长;

陈杰任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免去其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章曙光任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

许海燕任外国语学院副院长,免去其外语系副主任职务;

邢瑜任艺术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汪小龙任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副院长,免去其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刘晓君任法律与政治学院副院长、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副主任;

宋健任体育教学部副主任(主持工作);

余旭任研究生部副主任(正处级),免去其研究生处副处长职务;

徐华洋任图书馆副馆长;

孙强任建筑科学研究中心(产学研合作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兼任科学技术处副处长,免去其土木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汤广来任建筑科学研究中心(产学研合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建筑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程海峰任节能研究院副院长(正处级),免去其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任静明任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免去其外语系副主任职务;

杜绍虎任后勤服务集团副总经理;

陶春林任后勤服务集团副总经理,免去其总务处(基建办)副处长职务;

免去汪翼后勤服务集团副总经理职务。

上述同志的任职时间从2014114算起,

特此通知。

 

 

 

               校长 方潜生

                                    2014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