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体育涉公电子邮箱安全管理办法

时间:2020-03-25作者:动态浏览次数:94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涉公电子邮箱的使用和管理,强化学校涉公电子邮箱主体责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涉公电子邮箱,是指金沙体育各部门或个人申请的用于日常办公、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对外发布等活动的校内电子邮箱或校外电子邮箱。

第三条 涉公电子邮箱的使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规定,严禁使用涉公电子邮箱储存、传递或处理涉密信息和文件 。

第四条 金沙体育涉公电子邮箱要求明确责任人,做到谁使用谁负责,对于各部门或机构的涉公电子邮箱注册应明确账号使用人、负责人(含校外邮箱)。

第二章 涉公电子邮箱申请及终止

第五条 涉公电子邮箱可申请校内电子邮箱,对确实需要申请校外涉公电子邮箱的需向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报备。

 第六条 涉公电子邮箱一律采用实名制,开通涉公电子邮箱时必须登记邮箱名称以及使用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单位、职务、开通时间等信息。

第七条 涉公电子邮箱管理人员因调动、辞职、合同期满不再续聘等原因离开学校,学校将收回其名下校内涉公电子邮箱的使用权,其个人应即时注销其校外涉公电子邮箱。

第三章 涉公电子邮箱使用管理

第八条 涉公电子邮箱管理人员从事公务活动收发电子邮件必须使用涉公电子邮箱。涉公电子邮箱管理人员不得将本人管理的涉公电子邮箱以任何形式交由他人使用。

 第九条 涉公电子邮箱管理人员不得使用涉公电子邮箱从事非金沙体育的公务活动。

 第十条 校内各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部门涉公电子邮箱的邮件收发与日常管理。

第四章 涉公电子邮箱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涉公电子邮箱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本人管理的涉公电子邮箱账号和密码,电子邮箱密码应设置10位以上,且同时包含字母大小写、数字和符号等,管理人员需定期修改电子邮箱密码,修改周期不超过6个月,电子邮箱具有二次登录验证功能的需即使开启,涉公手机邮箱需及时删除停用的手机邮箱,至少每月通过电子邮箱安全设置对电子邮箱进行安全体检,并对使用其账号开展的所有活动负责。

 第十二条 涉公电子邮箱管理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计算机及互联网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使用电子邮件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不得利用涉公电子邮箱发送商业邮件、连锁邮件、垃圾邮件,不得干扰网络服务,自觉维护涉公电子邮箱的严肃性

第十三条 禁止利用涉公电子邮箱从事损害学校利益的活动及以下活动: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十四条 校内各部门负责其主管业务领域及本部门范围内涉公电子邮箱使用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公文、通知、公务名片、通讯录、网站、论文、教材等材料中未正确使用涉公电子邮箱作为联系方式的情况。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对于未正确使用涉公电子邮箱的部门或个人,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约谈或通报批评;造成学校损失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并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涉公电子邮箱管理人员离职后利用其名下原有涉公电子邮箱从事损害学校利益或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活动,其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金沙体育信息网络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