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时间:2019-12-31作者:动态浏览次数:395

一、 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应向教务处申请,提前两天将教务处的审批单(盖章交多媒体教室控制中心,多媒体控制中心会按申请单的时间开多媒体设备

二、 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需熟悉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正确使用设备,保持屏幕整洁,禁止用笔在电动屏幕上写画,也不要将用剩余粉笔丢弃在多媒体控制柜内,并防止在讲台上放置重、湿、有腐蚀性物品,保证设备在清洁的环境下运行。

三、 使用中发现故障要及时向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申请报修。

四、 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不得自行在计算机上安装和卸载软件系统。根据教学要求需要在计算机上安装软件系统须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信息网络中心派专人进行安装。

五、 现有多媒体教室已安装常规教学所需要的通用软件。不得自行携带有计算机病毒的光盘、U盘、软盘等;严禁将黄色、有害、国家查禁等不键康的信息输入教学多媒体设备内。

六、 保持教室环境卫生人人有责,不得随地抛弃废物,不得吸烟或吃零食。

七、 物业管理人员及时做好多媒体教室开、关门以及卫生保洁和教室管理的其它方面的工作,确保多媒体教室内的设备、设施的安全,凡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的损失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 每周日为多媒体设备检修日不对外开放使用。

九、 本规定由信息网络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