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的要求,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广泛宣传资助育人成效,大力推进资助育人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资助圆梦 皖美未来”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的通知》(皖教秘助〔2023〕9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遴选我校资助育人优秀典型学生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我校享受过国家资助政策的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
二、遴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综合素质特别优秀;
6.通过接受资助顺利完成学业,走进理想学校,求学圆梦;
7.通过接受资助求学圆梦,成长成才,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如: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并获得名次的大国工匠;省级以上杰出青年;经济社会发展杰出贡献人物;省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省级以上道德模范;“中国好人”;“安徽好人”等。
三、报送要求
各学院要对照遴选条件,充分挖掘典型材料,对遴选推荐人选进行严格把关,“资助圆梦 皖美未来”典型推荐表(见附件)先进事迹栏的文字内容以人物通讯形式撰写,语言平实简练,主题突出,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为重点,紧扣“资助育人”主要内容,用励志成才的典型事例,突出励志成才典型的奋进过程,感情真挚、内容真实,传递正能量。可从学校、老师、同学和社会等不同层次和视角进行叙述。字数控制在1500-2000字以内。
四、报送时间
各学院遵循择优原则,推荐1名优秀典型学生参加校级遴选(本科生或研究生),推荐表电子版和纸质版需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以学院为单位于2023年9月15日前报送至学生处;电子版报送至电子政务贺雅婷处,联系方式:63828055。
学生处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