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教学部通过资格审查、面试考核,经研究决定,拟聘用胡海燕同志为体育器材室保管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9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体育教学部反映 (联系电话: 0551-63828167)。
体育教学部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