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0-11-23 浏览次数: 957 |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0〕72号)的有关要求,现将学校2020年度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重大、重点项目 (1)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四个一”创新主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应用基础研究,着力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和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重大突破,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围绕推动五大发展行动计划,高质量推进制造强省建设,加强安徽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城的科研攻关,着力加快数字经济、农业农村经济、网络安全、绿色技术、中医药传承、食品安全等方面关键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2)与企业进行技术集成和协同攻关的申报项目,应已与企业签订有合作协议,且有实质性合作。同时,2018年或2019年有相关项目的横向经费到账。申报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省科技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重复。 (3)申报人须有副高(或博士)职称及以上。 (4)申报人需于2020年3月份申报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新增平台及高峰学科申报人原则上应申报过近三年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5)主持并完成安徽省教育厅重大(重点)项目2项以上(含2项)或在研的安徽省教育厅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本次申报。 (6)各部门在申报指标基础上上报备选项目1项。 (7)各部门必须聘请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并在本部门公示。 (8)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部门上报的申请项目进行复审,如经专家评审认为未达到申报要求的,空出指标将从全校备选项目中选出。 (9)重大项目由学校组织专家从学院推荐的重点项目中择优遴选。 2、一般项目 (1)申报人为副高(或博士)职称以下人员; (2)主持并完成安徽省教育厅一般项目2项以上(含2项)或在研的安徽省教育厅一般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本次申报; (3)各部门必须聘请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并在本部门公示。 二、研究周期 一般、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延期。项目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印发日期起算。 三、预期结项成果要求 所有立项项目成果(包括最终成果和阶段性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主题相关,在著作正式出版、论文公开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报送时,均须在醒目位置标明“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资助,项目批准号:XXXXXX”等字样”。不按照或不符合上述规定发表、出版的成果,不得列入该项目的研究成果。 四、申报程序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次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按照公开、公正、竞争和择优立项的原则,对申请者资格、项目研究内容及创新性等问题进行严格审核,确保项目设计科学、合理、可行,能够实现预期研究目标。 2.10月19日下午17::00前,各单位将申报材料交送科技处1804,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评审推荐汇总表(评审排序,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一式一份),电子版同步发联系人电子政务,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 3.10月20日-10月26日,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确定项目排序并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排序取前45名(指标数)向省教育厅推荐我校2020年度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重点)项目立项名单。 4.各学院及平台指标另行通知。
联系人:仕敏,63828063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0〕72号).pdf 附件3:2020年度安徽高校科学研究项目评审推荐汇总表(自然科学).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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