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0-05-06 浏览次数: 956 |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创新方向,进一步提升行业创新能力,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我部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和重点 科技项目申报分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国际科技合作、重大科技攻关与能力建设等5类。申报内容应聚焦支撑引领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科技需求,突出理论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机制创新。软科学研究、重大科技攻关与能力建设类项目按选题申报,要求申报项目题目与选题题目基本一致;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国际科技合作类项目按申报方向申报,要求申报项目研究内容在申报方向范围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0年重点工作,确定科技项目选题和申报方向如下: (一)软科学研究类项目。 选题包括房地产业和住房保障、城乡建设管理、建筑业转型发展等方面的政策、体制机制和理论研究等(详见附件1)。 (二)科研开发类项目。 申报方向包括支撑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提升、绿色宜居的美丽乡村建设、高品质的绿色建筑、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城市治理和绿色生活等的技术供给(详见附件2)。 (三)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 申报方向包括城镇人居环境改善、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数字博物馆建设、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面向智慧城市、智慧园区、智慧社区、市政公用设施等应用场景)等方面的科技示范工程。项目主要来源于国家重点试点、示范工程和地方挖掘、提炼的工程实践案例。项目所应用的技术为国内领先或优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机制创新、模式创新和技术创新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能形成亮点突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或有代表性的样板工程。 (四)国际科技合作类项目。 申报方向包括绿色低碳发展、应对气候变化、“一带一路”建设等方面,开展与拥有相关领域国际先进理念、技术和产品的国际同行的合作,包括政策、法规、技术和标准比较研究及能力建设、综合示范等。申报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不再重复申报其他类型项目。 (五)重大科技攻关与能力建设类项目。 选题包括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绿色建造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社区建设和城市治理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废弃物协同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应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设置科研任务,统筹项目、资金、科技人才、基地等科技要素,并提出科技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培育、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方案。 二、申报资格 (一)申报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跨地区、跨行业等方式联合申报。科技示范工程项目一般应由建设或开发单位牵头申报,或经建设或开发单位同意后,由参与工程的其他关联单位申报。申报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要有与国外合作机构的合作协议,且协议双方应为独立法人,单纯的商业合作项目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二)申报单位应在所申报的项目领域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科研实力,不得挂名申报。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人员,并在项目结题前在职。 (三)2019年被取消项目资格的承担单位(名单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逾期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建标综函〔2019〕278号)),暂停本年度申报科技计划的资格。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组织推荐单位。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推荐本地区有关单位申报科技项目,申报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由工程所在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推荐。部直属有关单位、部管行业学(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可直接申报。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遴选和审核把关,突出重点,优中选优,注重质量,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二)申报要求。软科学研究类、重大科技攻关与能力建设类项目按选题申报,每个选题原则上支持1个项目立项。科研开发类项目、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国际科技合作类项目按照申报方向申报,突出创新性、可操作性、实用性、示范性和推广价值,不支持申报方向以外的项目。申报单位应拥有相关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承诺申报材料内容真实、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内容。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研发经费和示范工作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 (三)申报方式。项目申报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kjxm.mohurd.gov.cn)进行。项目申报单位登录管理系统注册、填报项目信息。已注册填报过科技项目信息的单位,无需重新注册,仍按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四)申报程序。申报单位在线填写申报材料,提交后由推荐单位在线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由申报单位在线打印申报书(带有条码)及附件(全部材料1式1份),报送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将推荐函、汇总后的项目清单,连同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报我部标准定额司。 (五)申报时间。管理系统受理项目申报时间自2020年4月22日至5月22日止。各推荐单位请于2020年5月30日前(以寄出日邮戳为准)报推荐函及相关申报材料。(校内截至时间至5月24日,请项目负责人将上述材料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于截止日期前报送至科技处1804办公室,联系人:施亭亭 联系电话:63828063)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姚秋实 电话:010-5893402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10-589344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