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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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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21-03-22    浏览次数: 563

为了做好数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学校《金沙体育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办法》,结合数理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复试专业为:系统工程(081103)、应用统计(0252)、物理电子学(080901

一、指导思想

根据学校《金沙体育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办法》精神,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做到面试过程全程录像,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坚持公平公开、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将优秀考生录取进来。

二、招生复试组织和工作职责

1.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数理学院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建学院分学科复试专家组.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负责对本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组建学院复试专家组;制定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在规定的时间内,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复试专家组根据本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及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拟定多套难度相当的试题组成试题库,保证试题难度相对统一,明确综合能力素质面试和英语听力、口语测试的方案和评分标准。复试专家组现场评判给出成绩

4.对所有参加复试的教师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复试内容、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规范其工作行为。

学院纪委要切实加强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凡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三、申请调剂的基本要求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规定进入复试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六)符合国家规定的其它调剂要求。

部分有特殊要求的学科专业调剂条件以学校发布的调剂信息为准。

四、复试方式

采用学校统一的“金沙体育云考场”,对考生进行网络远程视频复试。

(一)复试考生要提前安装、注册远程复试平台系统。

(二)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远程复试当天留足时间,确保身处网络稳定的环境。考生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手机或电脑均可。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

(三)数理学院对每位考生进行模拟演练,主要测试考生“双机位”、网络稳定性等,模拟演练时间定于2021年3月24日13:00开始。

(四)各复试专家组秘书需填写《金沙体育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对每位考生复试全程做记录。

五、应急预案

如因网络故障、电源中断等造成复试无法正常进行的,或者数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重新进行复试的,报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批准后,可以对相关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六、复试工作

(一)复试安排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复试标准的考生,进行第一批复试,复试时间定于2021年3月24日13:30开始。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日程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不再另发复试通知。

2.第一批复试结束后,根据复试结果,数理学院进行调剂复试。数理学院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目录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发布。

3.调剂复试采用差额形式,比例原则不低于120%。

4.调剂复试的复试日程由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收到复试通知且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复试日程参加复试,不再另发复试通知。

5.参加复试考生要提前熟悉“金沙体育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复试须知》”(见研究生院网页)。

(二)复试材料

金沙体育复试“软件平台”开通以后,请考生将以下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原件拍照或清晰扫描件),按顺序编号,并将文件打包命名为“准考证号+姓名+复试培养单位”,上传至考场平台。截止时间2021年3月24日12:00。

1.初试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3.学历学位证书:

1)应届生提交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网上申请)。

2)往届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

3)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学习证明材料:大学学习成绩单、本科毕业论文(提供题目、目录、摘要)、科研成果(发表论文、专利、竞赛获奖等)、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等。

5.《金沙体育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

6.复试考生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三)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由数理学院负责,数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数理学院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数理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相关要求,会同远程软件平台服务方,考前,要采用“两识别” (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对比”(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四)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对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外语听力与口语等进行全面考查和评价,既进行学业知识考核,也注重能力、素质和潜质的考查。

复试内容由三部分组成,复试满分为100

1.专业复试科目测试(满分50 分)

专业复试科目测试采用面试形式。测试试题由考生从编号的试题袋中选择抽取,由复试专家组成员或秘书现场朗读。复试专家组成员根据学生回答问题情况当场记名评分,考生的专业复试科目测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余专家评分的平均分。

系统工程专业(081103):专业复试科目可从《常微分方程》和概率论中任选1门。

应用统计专业(0252):专业复试科目为《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物理电子学专业(080901:专业复试科目可从《光学》和普通物理》中任选1门。

2.综合素质面试(满分30分)

复试专家组成员主要以提问的方式对考生进行面试,注重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与专业素养。结合考生提供的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英语水平和获奖证书等补充材料进行评分。复试专家组成员依据考生面试表现当场记名评分,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余专家评分的平均分。

3.外语听力及口语考核(满分20 分)

英语听力与口语考核采用面试方式。听力测试:老师用英语提问,考生应能理解评委意图、观点或态度,能用英语正确回答有关生活、家庭、工作、学习等方面的问题;口语测试:能就某个话题进行连续性的英语表达。

七、录取工作

(一)政策性加分

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其政策性加分计入初试成绩总分。

(二)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三)录取办法

1.各专业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都相同时,按照专业复试科目成绩排序。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1)专业复试科目测试、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分别低于满分60%的考生。

2)思想政治理论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分别低于满分60%的考生。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

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复试违规违纪的考生。

5)有国家规定的其它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

3.复试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将收到我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通知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予以确认,超过规定时间,视为考生不同意接受我校的拟录取,我校将及时取消其被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八、疫情防控

数理学院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部署,将教师和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机制,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复试录取工作。

九、复试纪律

(一)复试纪律

1.工作人员

1)数理学院严格履行招生主体责任,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复试专家和工作人员,复试专家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均需签订《2021年金沙体育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保密责任书》,对复试试题以及相关工作严格保密。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本校研究生的应主动回避。

2)数理学院开展对复试专家组成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与培训,使他们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保证人才选拔质量,严守招生纪律。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复试过程要严肃认真,复试期间复试专家组成员不得随意走动、接电话、交头接耳、中途离场等。复试专家组成员手机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2.复试考生

1)复试前考生在“远程复试系统”在线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复试过程诚信。考生不得利用网络、社交媒体向他人传播任何与复试有关的内容。

2)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数理学院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

(一)数理学院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数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布。

(二)数理学院按学校统一要求将考生的复试结果等资料及时报研究生院,并公示考生复试成绩、综合成绩及综合成绩排名。

(三)拟录取结果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审定批准后,由研究生院负责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同时通知考生本人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咨询及监督渠道

数理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电话:0551-63828232;0551-63828133

人:李文彩

电子信箱:437403309@qq.com

数理学院举报监督电话:0551-63828320;

电子邮箱:5524081759@qq.com 

十二、其他

本《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由数理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数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数理学院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