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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理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 2019-12-31    浏览次数: 185

为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师生关系,加强工作指导,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联系对象

学院党委班子成员分别联系教或学生党支部1-2个。其中,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还需分别联系学院优秀青年教师1-2

二、工作内容

1.联系党支部。主要任务是了解掌握教或学生党支部的班子、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和工作学习情况;传达学校或本单位的有关事项决定和工作要求,检查贯彻落实情况;指导党支部落实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主题党日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联系领导每学期要与党支部书记开展谈心活动至少1次,每年为支部上党课或作专题报告至少1次。

2.联系优秀青年教师。主要任务是了解青年教师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掌握思想动态;对联系对象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师德师风教育;听取对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实际困难。要针对学校青年教师队伍来源构成、发展变化的新特点,特别是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加大、海外归国人员比例提升等新情况,认真梳理、摸清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状况,使党的工作覆盖到每一位青年教师,主动帮助引导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拔尖领军人才和海外留学归国教师向党组织靠拢。要指导教师党支部切实做好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条件成熟的按程序及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联系领导每学期需与联系对象谈心谈话至少1次,听课评课至少1次。

三、工作要求

1.加强主动联系。党支部要主动加强与联系领导之间的沟通,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或组织开展重要活动要主动向联系领导报告。青年教师应主动向联系领导汇报思想和学习、工作情况。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可视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联系对象情况学院党委备案(见附件)。

2.完善反馈机制。党员领导干部要通过联系基层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党建和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应师生员工的关切和诉求,同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3.强化责任落实。学院党委班子成员的联系工作由所在学院党委具体负责实施。

四、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附件: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情况统计表

 

 

 

2019年12月30

 


 


 


 

 

 

 

 

 

 

 

 

 

 

 

 

 

 

 

 

 

 

 

 

 

 

 

 

 

附件:

余鸿  党委书记,主持学院党委工作。分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统战工作。联系物理教师党支部、应用物理系。

 

戈慈水  院长  主持学院行政工作。分管师资队伍、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科研工作及研究生教育工作。联系数学教研室、物理教研室。

 

王焕宝  党委委员、副院长。分管学院本科教学工作。 联系数学教师党支部、统计系。

 

陈剑锐    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分管学院学生工作、分工会工作。联系学生党支部、实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