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系(教研室):
根据《数理学院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具体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6月6日(星期六)上午8:00在学校逸夫教学楼举行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分组安排见《2015届数理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表》(附件1)。
2、各答辩组长需6日前将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袋交本小组答辩秘书保管。
3、建议每位答辩学生的答辩时间控制在15分钟之内,其中宣讲论文10分钟,提问及答辩5分钟。
4、参加答辩的学生应认真、准确、简洁的回答评委提问,其本人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将存入学生档案。
5、毕业答辩中如发现有抄袭等作弊情况,答辩直接不及格,且取消二辩资格。
6、本次毕业答辩采用末位二辩制,即每组答辩总成绩最后一名的同学进入二辩程序。
7、进入二辩程序的学生,如果在二辩中成绩仍低于60分,则毕业设计答辩为不合格。
8、只有期中检查中获得“优秀”的同学才有资格获得毕业答辩“优秀”称号。
9、每组答辩秘书须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答辩材料收集汇总、答辩教室多媒体设备检查等)。
数理学院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