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体育体育教学部并宋健同志:
根据校党组函【2019】13号《关于对徐祖明等十七名同志进行审计的通知》和学校《关于印发金沙体育处级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校字【2013】38号)的要求,我处决定委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组成审计组,从2019年5月23日开始,对宋健同志担任体育教学部副主任(主持工作)期间(2013年6月至2019年1月)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如遇特殊情况,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接本通知后请做好准备,届时提供审计期间的相关资料,并给予必要的配合和工作支持。
组长: 张家善
主审: 陈晓玲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组员: 徐桃红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余小艳
审 计 处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