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6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根据上级部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继续教育学时审核已纳入职称申报材料审核内容,未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职称。请各单位积极宣传并督促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23年4月11日
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