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人秘〔2021〕73号)及《关于开展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校人函〔2021〕3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学校审核、体检、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环节,我校共有61位教师符合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现将申报教师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7月13日—7月19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与人事处(63828028)、监察室(63828082)或打值班电话反映。
人事处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