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党委教师工作部发布时间:2021-06-04浏览次数:480

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16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

二、推选基本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三、推选名额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可据实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确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学校最终向省教育厅推荐1名候选人。

四、推选方式及程序

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推荐方式,由校内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推荐。学校根据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报送的推荐人选情况,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及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确定1名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上报省教育厅。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高度重视教书育人楷模的推选工作,把师德表现好、业务水平高、讲奉献、勇担当的优秀教师推选出来;请推荐人选严格对照文件通知要求,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

(二)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于66日(周日)17:00前通过电子政务发送给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党兴华,纸质材料请于67日(周一)上午下班前交到实验综合楼1809室,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164号)

2.2021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3.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

 

 

                                    金沙体育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164

附件1-F2021-43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1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docx

附件3-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