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安徽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33号)予以转发,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申报。申报材料请于3月13日前报送人事处。
附件:
皖教秘人[2017]33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安徽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pdf
安徽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方案.docx
人事处
校属各单位: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安徽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33号)予以转发,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申报。申报材料请于3月13日前报送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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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教秘人[2017]33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安徽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pdf
安徽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方案.docx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