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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函〔2016〕135号 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6〕99号)精神,省属高校2016年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现已启动,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考核推荐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坚持标准,按政策规定认真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推荐范围 教授、副教授。 二、任职资格条件 2016年,普通本科高校按《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09〕1号)或《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1号)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同时符合《金沙体育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补充规定》(校函〔2015〕156号)。 三、评审推荐工作要求 1、严格控制岗位职数。岗位职数限额是学校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推荐工作的基本依据,学校将根据省人社厅审批的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职数限额内开展评审与推荐工作。并坚持职岗一致的原则,在申报人申报的学科与所从事的工作相同或相近的基础上,进行对岗推荐。严禁混岗推荐、评审,严禁非教学人员挤占教学人员岗位。 2、坚持职称评审推荐导向。坚持以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为依据,以师德、学识、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加强对申报人员的综合考核,优先评审与推荐师德高尚、业绩突出、贡献较大的教学科研一线业务骨干,特别是在产学研合作、服务“三个强省”建设以及“调转促”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3、严禁弄虚作假。申报人要签订诚信承诺书,有关部门要严格审核,验证申报者提交的有关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可信。凡申报人员弄虚作假,视为违反《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行“一票否决”,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予以撤销。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评审,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省教育厅正在建立高校教师信用系统,凡经认定属于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在高校教师信用系统中予以记载。 4、严格公开、公示制度,确保阳光操作。严格执行校内两级公开、公示制度,在职称申报评审与推荐中,切实做到评审与推荐政策公开、评审推荐程序公开、专业技术岗位推荐职数公开、申报人业绩材料公开、评审推荐结果公示。特别是申报人业绩材料要在院(部)公开展示,学校评审与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及时调查核实,确保评审与推荐的人选不存在争议。 四、有关问题说明 1、论文检索问题。所有参评的三类及以上论文(本科学报发表的论文除外),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单位出具的检索证明(省内具备资质的单位: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合肥工业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理工类)、安徽医科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医学类)、安徽省科技情报所)。同一篇文章被不同的检索系统检索,只提供一个检索结果;同一篇文章被同一检索系统不同版本检索到,在申报时以论文发表当年该检索系统检索到的期刊源所在类别为准。 2、EI论文收录问题。论文在2009年以前被EI收录的,仅认可有分类号和主题词的收录版;2009年以后被EI收录的论文,分为期刊论文(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 Journal article〈JA〉)和会议论文(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 Conference article〈CA〉)。EI收录的会议论文,按一类论文计入规定的数量进行申报。学校及省高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将对EI收录的会议论文的实际水平进行重点审查。 3、代表作学术相似性检测问题。每一位申报人员的代表作,都必须提供学术相似性检测结果(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一览表),作为评审时重要参考。经检测,文字复制比超过30%的,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鉴定,提出是否推荐的意见及理由。检测工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 4、代表作和学术著作鉴定问题。教师代表作和学术著作要求送省外同层次办学水平较高的高校同行专家鉴定。鉴定结果作为专家评审时衡量学术水平的重要参考,有效期2年。代表作和学术著作鉴定每年只允许送审一次,不得重复送审、重新送审,更不得更改送审结论。 5、任职时间计算时限和业绩成果起止时限问题。任职时间计算到2016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起止时间:原则上为受聘担任现职之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期间所取得的业绩成果。 6、评审答辩问题。2016年,对破格等形式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继续实行高评会现场答辩制度。答辩者通过PPT重点阐述本人破格申报的充分理由,并现场回答评审专家的质疑,时间不超过15分钟。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省教育厅将另行通知。答辩是破格等形式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必要环节,未按规定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7、省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问题。省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分别以《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1号)中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分类表认定的二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为准。 8、辅导员和就业指导教师申报高级职称,按照皖教秘人〔2016〕99号通知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执行。 9、教学工作量和教学考核问题。要高度重视教学工作量的审定工作,教务处要制定学校统一的教学工作量测算标准、测算方法,进行具体测算,包括教师教学工作量总量、年均工作量以及所在教研室年均工作量的具体计算,并负责审核,不得随意填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高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性意见》(皖教人〔2011〕4号)。 10、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问题。符合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条件的,分别填写“安徽省职称外语免试申请表”、“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审批表”(见人事处网页资料下载栏目)。 11、申报教授职务者,需提供学术讲座及指导研究生或青年教师的材料。 12、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者,需提供作为一个固定的教学、科研团队成员,并为该团队做出一定贡献的有关证明材料。 13、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的青年教师晋升高级职务,在现职任期内必须累计有半年以上的社会实践经历。各教学单位要按照《金沙体育青年教师社会实践管理办法》统一提供书面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对青年教师进行社会实践进行严格考核,并对申报人员考核结果进行排序。 14、其它未尽事宜,按皖教秘人〔2014〕91号、皖教秘人〔2016〕99号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申报者需报送的材料 申报者提供的材料从以下第3-12项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只需提供复印件;装订成册的材料请标注页码并做封面目录及红色彩纸插页,请按“材料成册模版”(附件9)格式装订材料;材料袋正面请贴上封面目录(见《专用袋封面模版》(附件10)),材料袋底部贴上标签(用白色纸打印)并注明“所在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及代码”(申报学科及代码见附件8)。具体材料如下: 1、《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附件1)一式2份。该表属于人事档案归档材料的范围,按照规定,在印制时一律采用A4规格的纸张,且只能用浆糊或胶水粘连,不允许订书机装订。一定要严格按表样制作,用电子版填写后,去图文社装订。 2、《本科高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2)。一式55份(校内专家评审要用25份),学校决定推荐名单后,通过人员再行复印30份上报。用A3纸打印,并提供电子文档。 以上两项内容的电子文档在校内专家审核通过后,务必以部门为单位打包,通过电子政务发送到校人事处王敏处。 3、《申报人诚信承诺书》(附件3)。下载后必须手填。 4、各种证书复印件。包括: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免试人员填写免试表)、继续教育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科研成果证书、获奖证书等。 5、《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评价成绩表》。由教务处组织教学考核,并提供教学考核结果,人事处只收取《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评价成绩表》(附件6)。 6、述职报告及其评议意见的复印件。评议意见由所在院(部、中心)组织3名以上同行专家对其述职报告进行考核评议,并填写评议表(附件7)。 7、任现职以来承担的科研、教研任务项目书及批文等复印件。分别由科技处、教务处审核验章。 8、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复印件(含版权页、封面、目录、含有刊号和主办单位的页面)及检索验证报告和《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检索简明情况表》(附件5)。 9、申报教授职务者提供学术讲座及指导研究生或青年教师材料复印件。 10、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者,提供参加教学、科研团队情况材料。 11、《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一览表》及检测单位出具的每篇代表作的《学术文献相似性检测报告单》复印件。 12、《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复印件。 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审核,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六、工作安排 1、7月25日—8月26日:个人申报并准备材料、基层审核、推荐阶段,由所在院(部、中心)组织实施。 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并向所在院(部、中心)提交所有的个人原始材料。所在院(部、中心)要指定专人负责,并成立考核推荐小组,依据评审标准对申报者的原始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核。 对审核合格人员的所有材料在院(部、中心)必须公示3天。然后,根据申报者条件,决定是否向学校推荐。凡是原始材料不真实、不符合申报条件、公示有异议且经调查问题属实的,院(部、中心)一律不得向学校推荐。另外,院(部、中心)对申报人按申报类别,必须进行排序推荐,并填写《高教系列申报人及其申报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附件4),并于8月26日把纸质及电子版报人事处师资科。学校将根据院(部、中心)推荐的名单汇总后安排教学考核。 同时,经学校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必须在所在院(部、中心)进行公开述职,述职内容应重点报告任期内的教学科研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目标,各院(部、中心)要组织3名以上同行专家对其述职情况进行评议,并填写述职报告评议表(附件7)。 2、请申报教师务必于8月26日前,自行去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单位进行三类及以上论文(三类论文中本科高校学报除外)检索;四类文章及三类论文中本科高校学报的文章,请于8月26日前在学校图书馆检索即可。检索后填写《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检索简明情况表(附件5)》,学校图书馆对所有参评的论文进行分类,分类后图书馆和科技处要在该表上审核盖章。 3、8月29日—9月2日:教务处组织相关教学考核,并审核相关申报材料。 (1)教务处组织教学考核并形成考核材料,提供《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成绩表》(附件6) (2)教务处负责教研项目、教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审核;并且负责审核评审表中的指导研修情况、申报者作为一个固定的教学团队成员,并为该团队做出一定贡献的有关证明材料;负责审核申报人的教学工作量等教学工作材料,以上审核内容需在申报表及简明情况表的相应处签章。 4、8月29日—9月2日:科技处审核相关申报材料。 (1)科技处负责审核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2)负责审核申报者提交的论文,在《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检索简明情况表》上确认签章。 (3)审核申报者科研工作情况,并在申报表及简明情况表材料相应处签章。 (4)审核申报者作为一个固定的科研团队成员,并为该团队做出一定贡献的有关证明材料。 5、8月29日—9月2日:人事处审核相关申报材料。 (1)审核申报者学历、资历等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2)做好《高教系列申报人及其申报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现有教师及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情况和近三年中级以上职称晋升情况一览表》、《高校专业技术人员(含双肩挑人员)花名册》、《高校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及《高校管理岗位人员情况一览表》及其他需报送的材料。 (3)统计申报人员(硕士以上学位需五年,本科学历需提供八年)的年度考核情况,审核并办理计算机、外语免试表,办理职称聘任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等,并在申报表及简明情况表相应处签章(年度考核情况人事处将统一汇总后反馈给申报者,以上内容人事处集中于9月2日办理)。 6、9月5日—9月9日:学校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专家对申报者的材料进行集中会审。 7、9月9日—9月16日:学校召开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会议评审推荐,公示评审推荐结果。 8、9月17日—9月18日:装订材料阶段。 9、9月19日—9月20日:人事处接收材料。 10、9月21日—9月23日:人事处准备各类上报材料。 11、9月24日上报省教育厅审核。 七、其它未尽事宜,以省教育厅下发的文件为准。 附件:1.《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2.《本科高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简明情况登记表》 3.《申报人诚信承诺书》 4.《高教系列申报人及其申报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 5.《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检索简明情况表》 6.《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 7.《述职报告评议意见表》 8.《2016年高教系列任职资格申报学科分组表》 9.《材料成册模版》 10.《专用袋封面模版》 金沙体育 2016年7月22日 |
附件1: 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doc.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