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函〔2016〕85号 关于2016年教职工健康体检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保健委《2016年度健康体检项目论证会议纪要》(2016年5月6日第2号)通知,经研究决定,我校2016年度教职工健康体检定于6月2日-8日(6月3日因学校召开两代会,不安排体检)在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健康体检中心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我校在岗教职工(在编在岗、大集体、人事代理聘用、编外A、B、C类聘用、经学校批准的内聘人员)和离退休教职工。 二、体检项目 省委保健委2016年度规定的保健对象全部体检项目,具体项目如下: 男 | 女 | 血压、身高、体重 | 血压、身高、体重 | 眼科 | 眼科 | 内科 | 内科 | 外科 | 外科 | 耳鼻咽喉科 | 耳鼻咽喉科 | 口腔科 | 口腔科 | 尿常规 | 尿常规 | 血常规 | 血常规 | 肝功能(九项) | 肝功能(九项) | 血脂(五项) | 血脂(五项) | 血糖 | 血糖 | 肾功能 | 肾功能 | 胃泌素-17 | 胃泌素-17 | CEA、AFP(定量) | CEA、AFP(定量) | CA-199(定量) | CA-199(定量) | C14呼气试验 | C14呼气试验 | 糖化血红蛋白 | 糖化血红蛋白 | 心电图 | 心电图 | 肺CT | 肺CT | B超(肝胆胰脾、双肾、前列腺) | B超(肝胆胰脾、双肾、子宫附件) | PSA | 乳腺彩超 | 大便常规+隐血 | 大便常规+隐血 | 甲状腺彩超 | 甲状腺彩超 | | 妇科检查 | | TCT | | CA-125 | 三、体检地点 安医一附院健康体检中心,合肥市绩溪路218号门诊大楼体检中心专梯九楼、四楼(绩溪路进门东边)。 四、时间安排 1、6月2日:校领导、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公室、学工部、发展规划处、人事处、财务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就业工作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审计处、保卫处、产业管理处、工会、团委、研究生部、建筑科学研究中心、节能研究院、继续教育学院、城市建设学院、岩土勘察研究院、装饰公司、信息网络中心。 2、6月4日: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工作处。 3、6月5日:土木工程学院、建筑与规划学院、法律与政治学院。 4、6月6日: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管理学院、体育教学部、后勤服务集团。 5、6月7日: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数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建筑设计研究院。 6、6月8日: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艺术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图书馆。 五、注意事项 1、凡参加体检的人员请按照上述时间安排,于当日早晨6:00在学校北区集体乘车前往,住在校外人员可直接前往。 2、血样采集、肺CT和B超检查从早上6:30开始,其中血样采集和肺CT上午8点前结束。血样采集、B超检查、C14呼气试验要求受检者晨起禁食禁水。三项检查完毕,方可进食。 3、医院免费供应早餐、停车券。6:30同时进行内、外、妇、眼、五官、口腔科检查及心电图等检查,整个体检当日上午完成。 4、参加体检的同志可提供既往病历,以便作对照检查。 六、体检费用 1、体检费标准 (1)一般教职工 830元/人(男)、1070元/人(女)。 (2)保健对象 380元/人(男)、620元/人(女)。 2、设计院、勘察院等财务独立的校办产业,可参照本标准参加体检,体检费由安医一附院健康体检中心直接与产业单位结账。 七、其他 请各部门(单位)根据学校确定的体检对象范围,负责通知本部门(单位)参加体检的教职工,按照上述时间安排准时参加体检。 因故不能在安排的日期参加体检的教职工,可于6月15日之前自行到安医一附院健康体检中心补检。凡未按期参加者,本年度不再另行安排体检。 金沙体育 2016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