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批“易海人才工程”人选中期考核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6-02-21浏览次数:330

金沙体育

校函〔2016〕24号

关于开展首批“易海人才工程”人选中期考核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金沙体育“易海人才工程”实施方案》(校字〔201339号)文件精神,现对2014年首批聘任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易海名师”、“易海之星”人选进行中期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1、考核标准。“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易海名师”、“易海之星”中期考核标准,分别按照“校字〔201339号”文件附件123相关条款执行。

2、业绩时限。被考核人取得各种业绩、获得各种奖励的起止时间为201411-2015年12月31

二、考核程序

1、个人准备材料。被考核人根据自己所属人才类型分别填写《金沙体育“学科带头人”中期考核登记表》、《金沙体育“学术骨干”中期考核登记表》、《金沙体育“易海名师”中期考核登记表》、《金沙体育“易海之星”中期考核登记表》(人事处网页“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并提供相关业绩成果材料,其中论文须提供有相关资质的检索部门或学校图书馆出具的检索报告。业绩成果等材料须分别到教务处、科技处等职能部门进行审核验章,于226前报学科所在教学单位。

2、单位初审。学科所在教学单位学术分委员会进行初审,依据考核标准,对被考核人进行综合评议,填写《“易海工程”人选中期考核汇总表》,所有考核材料于33前分别报送人事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 “易海之星”材料)、教务处(“易海名师”材料)。

3、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考核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考核意见。

4、学校审批。专家评审结果报学校研究后,形成中期考核结论,并公示。

三、材料要求

1、各类“易海人才工程”人选中期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装订成A4的册子。该表同时需要提交电子版。

2、聘期内主持或参加的科研或教研项目批文、计划任务书等材料。

3、论文检索报告及聘期内的论文(含封面、目录、文章正文及封底)、论著(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及封底)原件复印件。

4、获奖证书及其他业务成果原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从第2-4项按顺序装订成册。

 

 

                             金沙体育

                             2016年1月22

 

金沙体育学科带头人中期考核登记表.doc
金沙体育学术骨干中期考核登记表.doc
金沙体育学易海名师中期考核登记表.doc
金沙体育学易海之星中期考核登记表.doc
金沙体育学科带头人中期考核汇总表.XLS
金沙体育学术骨干中期考核汇总表.XLS
金沙体育易海名师中期考核汇总表.XLS
金沙体育易海之星中期考核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