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现将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安徽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扶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6〕9号)予以转发,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申报材料请于2016年2月22日前报送校人事处。
联系人:张家精,联系电话:63828027。
皖人社明电〔2016〕9号
关于开展2016年度“安徽省留学回国人员
创新创业扶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扶持计划>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318号)精神,按照人社部关于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和科技活动项目资助的工作要求,决定开展2016年度“安徽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扶持计划”(以下简称“留学人员扶持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留学人员扶持计划”包括“留学人员创新项目择优资助计划”
和“留学人员来皖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留学人员创新项目择优资助计划”分为重点项目和启动项目,对入选的重点项目和启动项目,分别给予10-20万元、5-10万元资金扶持;对入选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企业,给予20-30万元创业扶持资助。同时,在入选的省级项目和企业中择优遴选一批上报人社部,申请国家级留学人员扶持项目。
二、申报条件
“留学人员扶持计划”的扶持对象,主要从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创新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项目和创业企业中产生。留学人员回到国内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近三年内未获该项资助的。
申报“留学人员创新项目择优资助计划”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2年以上境外学习或科研工作经历,在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机构有正式教学、科研或工作职位;
(二)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具有成为我省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三)申报项目属于国内或省内该领域领先水平或填补省内空白,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经济社会效益;
(四)申报项目直接服务于全省主导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其中启动项目主要资助近3年内来皖启动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研究的留学人员。
申报“留学人员来皖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项目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一般要由留学人员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留学人员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及海内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企业总投资或总注册资本的25%以上;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市场应用前景;
(三)熟悉相关领域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
(四)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
(五)企业注册资本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六)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申报材料
各地、各单位请于
1.推荐申报情况报告,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申请表(请自行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告栏下载)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需提供一份纸质版);
3.汇总表(请自行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告栏下载)。
四、有关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好中选优,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认真组织推荐本地区、本系统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和人选。推荐单位、申报人选要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加大对留学人员创业园的支持。2016年度“留学人员扶持计划”将对省级以上留学人员创业园内的企业和项目进行适当倾斜,省级以上留学人员创业园内的企业请在申报材料中注明。
3.注重向制造业重点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倾斜。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调转促”4105行动计划,2016年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将向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农业机械装备、现代物流等重点领域和产业倾斜。
4.健全项目绩效评价机制。凡在2015年度获得资助的单位和个人,需于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笑梅 联系电话:0551-62663218(传真)
电子邮箱:wxm2602109@163.com
联系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333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技处
邮 编:230061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