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现将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5〕11号)予以转发,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推荐,并于2015年1月22日前,按照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校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2015年1月20日
皖教秘人〔2015〕11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留学人员
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厅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376号)要求,今年我省继续开展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工作要严把质量关,好中选优,把项目资助与科技创新结合起来,与吸引高层次人才结合起来。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
(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四)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特别是属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研项目可优先申报;
(五)已经获得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如受资助人有新的项目可以申报,同时须提供经相关主管部门鉴定认可的原资助项目结题报告。
二、申报项目类别
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对拟申报材料认真审核筛选。大学申报数量不超过2项,其余学校每校申报1项。
2.省教育厅将于2015年1月26日将申报材料报送省人社厅,请各单位务必于2015年1月23日前将申报函、《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可从附件下载)、汇总表、2014年度择优资助工作总结(均附电子版)一并报送省教育厅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51-62831805。
安徽省教育厅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