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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规划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网上预审及预答辩规定
作者: 唐劲松       发布日期: 2021-03-08       浏览次数: 740

为进一步提高建筑与规划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论文的过程管理与质量监督,根据国家、省学位办以及我校研究生教育的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网上预审及预答辩作以下规定:

一、学院成立论文网上预审预答辩领导组和秘书组领导组由学院领导、学科负责人和专业系主任组成,负责网上预审预答辩工作的领导与总体部署;秘书组由研究生办主任和专业教师组成,负责送审、答辩组织、现场记录、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

二、论文经导师同意后,由研究生办统一送校外专家网上预审,每篇论文送两位专家预审。预审意见分优秀、通过、不通过。根据预审意见确定两类结果:

1、通过。预审意见为两个通过,可直接申请预答辩。

2、不通过。有一位专家预审意见为不通过,直接视为预审不通过,需参加第二次预审。

学生论文第一次送预审费用由学院从工程硕士培养经费支出,第二次预审费用从导师指导业务费支出。

三、通过预审的论文可以进入预答辩环节。预答辩由导师组织,答辩专家不少于三人,要求一位本学科的教授担任答辩主席。学院审查专家资格,监督答辩过程。预答辩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导师组自行解决。

四、网上预审时间为第五学期末,于学期末完成预答辩在网上预审结果出来后根据学院要求组织举行。

一次网上预审或预答辩未通过的学生需在第六学期期初根据学院通知送二次网上预审,第一次未参加网上预审的论文可以申请直接参加二次网上预审。二次网上预审未通过的作延期半年处理。通过网上预审后,参考文件第三条组织预答辩。

六、对网上预审意见有异议的,可以由导师组织专家论证后,向院学术委员会提出申请,学院将启动复审鉴定程序。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含工程硕士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文件发布之日起施。本规定由金沙体育建筑与规划学院负责解释。

                               建筑与规划学院  

                               20201223

附件一、建筑与规划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申请表.docx

附件二、建筑与规划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送审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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