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函〔2021〕12号
关于2020级转专业学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同意潘静等316名学生转专业的通知》(校函〔2021〕33号)文件要求,转专业学生的原所在学院,负责对接转入学院,于4月12日14:00前安排学生转入相关学院学习,学院应做好学生的交接工作,具体名单见附件1和附件2。
财务处、学生处、后勤集团、图书馆以及各学院,接到通知后,需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开展转专业的后续工作,不应再要求学生现场办理相关手续。
转专业同学需在4月12日(星期一)8:00-4月16日(星期五)22:00完成选课,各学院、学业导师及时将选课时间、学分制相关文件以及专业培养方案等向学生宣讲到位,组织并指导学生做好选课工作。
因课程冲突需调整体育课程上课时间的同学请携带身份证、学生证至体育馆三楼体育教学部办公室(301)办理(联系电话:63828167)。
附件1:2020级校内转专业学生名单
附件2:2020年退役复学学生转专业名单
教务处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