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函〔2020〕50号
关于2020届毕业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教学工作计划,为确保2020届毕业生相关工作有序顺利开展,现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课程修读与学分互认
1.重修课程开设。为保证授课学时与教学质量,各学院统计汇总开设重修的课程,组织安排好授课教师,4月23日前报送课程及授课教师信息至教务处教务科,4月26日毕业生选课。
2.跟班重修问题。本学期跟班重修课程的毕业生,正常参加课程考核,考核后三日内,授课教师录入并提交成绩。
3.期初补考工作。毕业生的期初补考原则上安排在返校后第一周,考试后三日内,授课教师录入并提交成绩。
4.第二轮学分互认工作。本轮学分互认范围为届时已结课的校内在修课程、网络课程以及期初补考课程,毕业生需在5月28日前按照要求填写表格,6月3日前学院按照校内及校外课程互认工作流程报送材料。
5.非学分制毕业生考核问题。2018级专升本课程考核(含理论课程和实践性教学环节)需安排在5月28日前结束,授课教师需在6月2日前录入并提交成绩。
二、实践教学工作
1.毕业实习实训工作。本学期停止所有校外毕业实习实训,转为校内进行。所有实践教学课程(包括实验课程)可采取观看实验教学视频或虚拟仿真项目等其他灵活替代形式,但需提交实验或实习(实训)报告。指导教师5月28日前完成成绩评定和系统提交工作。
2.毕业设计(论文)中实验问题。因疫情期间不能进行实验的,指导教师可调整任务,在确保知识产权保护和毕业设计质量的前提下,提供历史数据供学生分析与测试;也可采取网络获取相关信息数据、使用虚拟仿真平台、改变部分毕业设计任务等多种灵活方式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中有关实验部分内容。
3.毕业论文查重安排。 5月15日至6月5日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工作,检测不合格者不予答辩,具体检测平台及要求另行通知。
4. 毕业论文答辩。各学院原则上需在6月8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与成绩录入工作,并将不及格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对毕业答辩不及格及受疫情影响无法参加第一次答辩的学生,各学院应间隔两周组织二次答辩。二次答辩的学生,参加第二轮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查。
三、学业警示与毕业审核
1.网上毕业审核试运行。5月1日起,教学管理系统网上毕业审核功能试运行,请各学院及时登录试用,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2.毕业生图像采集。毕业生(含延长学制及提前毕业)在返校前做好拍照准备,返校后第三天开始图像采集,各学院拍摄顺序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3.学业警示。期初补考结束后,各学院于5月28日前报送因期初补考暂缓警示相关学生的材料。
4.学籍信息核对。毕业生需在6月4日-6月7日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核对学籍信息。
5.毕业和学位资格第一轮审核工作。6月9日前,各学院需完成第一轮毕业和学位资格初审工作,结果报教务处。6月13日前,各学院根据教务处反馈完成复审工作,结果报教务处。6月15日,教务处将最终审核结果反馈至各学院,并准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材料。
6.毕业和学位资格第二轮审核工作。7月6日-7月11日,对第一轮审核中未达到毕业或学位授予要求的学生(包括毕业答辩不及格学生),开展第二轮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核工作。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应将以上事项安排通知到所有2020届毕业生,授课教师和其他相关人员。
2.各学院应及时提醒参加期初补考的毕业生提前复习补考科目,做好返校后补考准备。
3.毕业期间,为了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4月22日起教务处各科室暂不接受学生咨询,请各学院汇总收集学生问题,由相关教师直接和教务处各科室对接。
4.各学院通知教师及时录入本学期课程成绩(含毕业设计),6月8日24时系统将关闭所有成绩变更及录入通道。第一轮毕业审核结束后,系统开放。
5.关于2019届延长学制学生,各学院应按相关学籍规定进行管理,并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告知具体开学时间及毕业相关工作安排。
6.各学院应积极组织动员,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应要求。鉴于疫情影响,具体返校日期未定,相关工作安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工作联系
教务科:张老师,陈老师 63828070
实践科:李老师 63828079
教务处
2020年4月20日
附件:时间节点
工作安排 | 完成时间 | 具体要求 | |
1 | 重修课程报送 | 4月23日 | 各学院报送课程信息 |
2 | 重修课程选课 | 4月26日 | 毕业生选课 |
3 | 网上毕业审核试行 | 5月1日 | 各学院登录后预审 |
4 | 期初补考工作 | 返校后第一周 | 学院通知到位 |
5 | 毕业生图像采集 | 返校后第三天 | 毕业生做好拍照准备 |
6 | 学业警示 | 5月28日 | 各学院报送相关学生的材料 |
7 | 毕业实习实训工作 | 5月28日 | 成绩评定和提交 |
8 | 第二轮学分互认工作 | 5月28日 | 毕业生填写学分互认表格 |
6月3日 | 学院报送互认审核材料 | ||
9 | 非学分制毕业生考核 | 6月2日 | 录入并提交成绩 |
10 | 毕业论文查重 | 6月5日 | 各学院完成查重检测工作 |
11 | 学籍信息核对 | 6月7日 | 毕业生核对网上个人信息 |
12 | 毕业论文答辩 | 6月1日-8日 | 各学院完成答辩与成绩录入 |
13 | 毕业和学位资格第一轮审核 | 6月9日 | 各学院将初审结果报教务处。 |
6月13日 | 各学院将复审结果报教务处。 | ||
6月15日 | 教务处反馈审核结果 | ||
14 | 学历学位证书发放 | 学位会结束后 | 各学院领取证书并发放 |
15 | 毕业和学位资格第二轮审核 | 7月6日-11日 | 各学院开展审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