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机关第二党委各部门:
根据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经请示,机关第一,二党委定于5月29日(周三)下午2:30在徽韵楼(建筑艺术学院所在的原实训楼)报告厅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辅导报告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党支部书记,各部门负责人通知本单位科级以上干部提前10分钟到场签到;
2.各部门负责人可以根据本单位的职责和岗位实际,自主决定扩大到相关工作人员参会;
3.党支部书记和科级以上干部必须参会,有特殊原因者向本部门负责人和机关第二党委书记履行请假手续,并汇总到机关第二党委报备。
机关第二党委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