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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筑工业学院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011-05-30 浏览次数:53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以下简称《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育厅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工委〔2011〕16号)要求,现就2011年我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特别是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小金库”治理工作中。按照《意见》的要求,落实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小金库”这个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任务目标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按照彻底清理“小金库”的工作要求,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统筹兼顾,整体推进,从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的实际出发,全面深入推进学校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工作不重视、走过场以及工作不平衡的问题,坚决扫除专项治理工作死角,始终抓住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这个根本任务。各单位要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特别是对于自查自纠“零申报”的单位,要认真组织复查;学校设立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加大力度,抓好整改落实。要注重总结专项治理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探索从源头上根治的有效途径。年底前完成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任务。

三、时间步骤

2011年要继续深入推进学校“小金库”专项治理,时间从《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12月底结束,主要分为全面复查、督导抽查、整改落实、机制建设和总结验收5个阶段。

(一)全面复查(截至2011年5月28日)

各单位和学校设立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都要认真组织复查。在全面复查中,要再次确认治理对象,以保证复查的全面覆盖。复查面必须达到100%。复查要结合2010年摸底排查的结果进行;学校设立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复查可在2010年的基础上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或全面的自查自纠。各单位(包括企业,下同)负责人对全面复查工作负完全责任。要在复查中落实公示制、承诺制和问责制,将复查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和承诺,并明确责任追究的规定,接受群众监督。

对全面复查中发现的“小金库”问题和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正。复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填报《“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见附件1),公示和承诺书(见附件1的补充1、补充2),并附文字说明,于5月28日前报送至学校“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务处308办公室)。学校“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单位报送的《“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于5月底汇总上报省教育厅。

(二)督导抽查(截至2011年7月底)

在全面复查的基础上,学校“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7月初抽调专门力量组织开展工作督导,并选取具有典型性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抽查小金库的时间,要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工委〔2009〕19号)》、《安徽省教育厅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皖教工委〔2010〕19号)和《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办法(建院字〔2009〕56 号)》的规定掌握,必要时可追朔到以前年度。

督导抽查发现的问题必须严格执纪执法,严肃责任追究,并视情节和性质不同,进行通报。督导抽查结束后,被抽查单位要认真填报《“小金库”重点抽查统计表》(见附件3)、《“小金库”问题举报核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并附文字说明,于2011年7月31日前报学校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落实(截至2011年8月底)

要进一步加强整改落实工作。对于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统一政策、集中审理、分别处理的原则,依法进行处理和责任追究。各单位要针对2011年全面复查和督导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财务会计管理整改到位、违法违纪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到位,确保治理工作成效。

要杜绝重检查、轻处理,重财政财务处理、轻责任人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现象发生,真正将处理处罚工作落到实处。要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在依法对单位违法违规问题做出行政处理的同时,严格执纪执法,落实对相关责任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纪政纪追究。对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移交。

学校“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抓紧完成处理处罚等整改落实工作,并将《“小金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和文字说明,于2011年11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机制建设(截至2011年11月底)

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是“小金库”治理的根本任务。为巩固“小金库”治理成果,各单位要按照边治理、边研究、边总结、边完善的思路,将长效机制建设贯穿治理工作始终。要深入分析“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注重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推动完善和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研究成果,抓紧制定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方案,将制度建设任务进一步分解落实,抓紧督促实施。另一方面,要积极开展学校设立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研究工作,结合实际,将“小金库”治理工作与加强和完善监管相结合,研究提出源头治理的措施,切实推动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将长效机制建设贯穿治理工作始终,坚持立说立行,注重实际效果。2011年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制度建设和加大制度执行力。学校“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在2011年11月30日前将《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统计表》(见附件6)及文字说明报省教育厅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总结验收(2011年11月)

按照《意见》的要求,要认真做好“小金库”治理工作总结、评价和验收,不仅要全面汇总成效、梳理经验,而且要查找不足、积极完善。学校“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对院属各单位的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和验收,检查、评价和验收过程中要通过资料分析、报表审核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治理工作情况,要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了解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满意度调查,保证以实实在在的治理工作成果取信于民。

学校“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将2011年“小金库”治理工作总结以及需要调整或补充的相关报表,于2011年11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金库”治理工作。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彻底清理“小金库”。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继第四次、第五次全会之后对“小金库”治理工作做出了部署。近期贺国强同志又对“小金库”治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四次、第五次全会精神,以及贺国强同志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讲话和批示精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小金库”治理工作之中,从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治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饱满的精神和更加昂扬的斗志投入到今年的治理工作中。

各单位要积极动员部署,层层抓好落实。提出落实意见,制定落实方案,层层落实到位。落实过程中,应采取问卷调查和走访座谈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制定符合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二)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学校“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握工作规律,坚持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对外宣传、统一政策规定、统一集中审理、统一汇总上报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对“小金库”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

学校“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按照力度不减、机构不撤、队伍不散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抓好“小金库”治理的具体组织落实工作;要加强协调、服务和督导,及时掌握各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滞后单位开展督促指导;要善于运用约谈、诫勉、通报、检查等有效措施解决不重视、走过场等问题。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领导责任,把“小金库”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认真抓好本单位的治理工作。

(三)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

各单位在组织专项治理工作中,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确保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并注重总结专项治理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结合实际,协调推进,努力提高治理工作效率。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遏制消极腐败和不正之风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势头、“三公消费”治理等相结合,切实扩大治理工作成效。学校“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填报《日常监督发现“小金库”问题统计表》(见附件7),并于11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坚持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要继续坚持重奖举报有功人员和单位,自查从宽、被查从严,以及严惩顶风违纪行为的政策规定。要鼓励复查、支持复查,复查发现“小金库”问题及时纠正的,原则上视同为自查自纠,适用从轻、从宽政策,但属顶风违纪的,应区别情况、严肃处理。督导抽查发现的“小金库”问题要从重、从严处理,原则上都要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

学校“小金库”治理领导小组要对复查纠正整改情况和处理处罚处分情况,特别是责任人员追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负责任、走过场的单位,特别是主要领导,要通报批评并依法依纪严肃责任追究。

(五)注重源头防治,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学校“小金库”治理领导小组要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把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作为今年的根本任务积极推进。要从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强监督、注重教育等方面入手,有针对性地出台制度、采取措施、推进改革,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附件:

1、“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

2、“小金库”全面复查统计表

3、“小金库”重点抽查统计表

4、“小金库”问题举报核查情况统计表

5、“小金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

6、“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统计表

7、日常监督发现小金库问题统计表

 附件1-附件7.xls

附件1的补充1——院属单位公示.doc

附件1的补充2——院属单位承诺.doc

附件8:填表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