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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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2008-12-04 浏览次数:104
院属各单位:
为了做好2008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如实反映学校的财务状况,并按要求向省教育厅报送财务决算报告,现将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终财务决算时间
1、学校各项报账、结账工作截至12月29日(含29日)。对12月29日以前取得的票据须于截止日前报销,一律不得跨年度报销(特殊情况除外)。
2、财务处在2008年12月30日至2009年1月7日期间不对外办理业务。2009年1月8日起恢复对外办公。
二、清理各类暂付款
1、财务处已于10月份通过政务平台向各有关部门发出报账催款通知单,请各部门负责人、科研课题组负责人督促有关经办人员及时报账。
2、因特殊原因无法报销的暂付款,经办人须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对无说明又未报账的经办人,学校将暂缓发放其校内津贴。
三、清理票据及借据
1、领用收据的各单位,须于12月29日前将所领收据(无论用完与否)及所收款项一并交至财务处,及时办理结算、缴销手续。
2、有发票借据(先开具收据给对方)的单位和个人,请经办人立即联系对方单位,将款项于12月29日前汇至学校银行账户。
四、清理暂存款
凡有外单位汇入款项的单位和个人,请尽快到财务处会计科查询、核对,及时办理入账手续。联系电话:3513082。
特此通知。
财 务 处
二○○八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