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化学院各单位:
现将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及2016年度项目结题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2017年度项目申报要求
1.凡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非毕业班)均可申请。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和坚强的毅力;
2.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应围绕所学专业和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进行选题,要与各类大学生科技竞赛相结合,要有创新,并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
3.选题应侧重于实践创新和应用研究,主要为学生独立选题或为承担相关教师研究课题的子课题;
4.申报项目分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三类;
5.每个项目应由1-4名学生组成,在1-2名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每名学生最多参加2个项目,每位指导老师可指导2-3个项目;
6. 上年度项目结题成果中有学生挂名且先序者,优先申报。
7.对跨学院的项目,由第一申请人申报。
二、立项申报与评审检查
(一)项目申报
项目以学生为主体申报,申报学生(大二学生优先)可跨年级、跨专业组队。在
(二)项目评审
1.项目审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1)不符合申请条件;(2)提供的材料不齐全;(3)不按规定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4)有未结题项目。
2.学院初审:学院成立专家组,严格对照申报书填写要求,组织相关专家登录系统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与形式审查。对学生申报的项目按规定条件择优遴选、排序并填写审核意见。
5.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报送的申请项目进行评审,筛选出合格项目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推荐为省级或国家级项目,其中国家级项目的推荐从通过评审的项目中进行筛选。
6.答辩:推荐国家级项目的团队准备PPT等汇报材料,对研究项目内容、方法、团队、经费预算等进行现场答辩。专家组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 5号)要求,结合答辩情况予以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合格者推荐国家级项目。(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7.立项:学校下达立项通知。通过评审的项目管理严格按《金沙体育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管理办法》执行。
(三)项目中期检查
学院将于12月中下旬召开中期检查评审会,对学生提交的中期检查报告进行评审,没有通过评审的项目要求及时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将停止立项支持。
三、2016年度项目结题
(一)验收形式
1.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
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由学校成立专家组进行验收,项目主持人员须参加答辩。每个项目汇报5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答辩时间暂定4月19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省级创新训练项目(详细安排请查询附件)
省级创新训练项目由各学院成立专家组进行验收,实行公开答辩,每个项目汇报3分钟,专家提问2分钟。
答辩时间:4月14日下午2:30。
答辩地点:学院第一会议室(土木楼2304)。
3.创业项目
所有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由学校成立专家组单独进行验收,每个项目汇报5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提交材料内容及要求
1. 结题报告:各项目须撰写结题报告,答辩时提交纸质版。
2. 相关成果:汇报PPT电子版,结题验收表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成果须提供佐证材料,如实物(电子版图片)、软件(电子版图片)、正式发表的论文(电子版)、专利(电子版图片)、竞赛获奖证书(电子版图片)等,如有社会相关单位和专家的鉴定意见,请一并提交。
3. 各级项目的上述材料均须登录学校实践教学综合管理平台(http://219.231.0.154/cxxl/)提交电子版,截止时间为
4. 2016年立项的所有项目均须按时参加答辩验收,无故缺席,答辩视为不通过。如有特殊情况须填写延期申请,逾期不再单独组织验收。有提供虚假成果(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其他
1.所有项目材料必须提交齐全,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不得参加答辩。
2. 2015年度延期结题项目与2016年度项目结题同时进行。
3.2016年答辩通过的项目经费报销截止日期为
材化学院2016年度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安排一览表.xls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