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沙体育硕士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和盲审实施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金沙体育硕士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和盲审实施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金沙体育
2020年12月31日
金沙体育硕士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和盲审实施办法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程序,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严明学术道德和纪律,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
第一条 检测对象。拟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各类研究生学位论文。
第二条组织实施。硕士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由研究生院组织,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具体实施。
第三条提交论文。拟检测的学位论文均需提交电子版,提交格式为学位论文全文WORD版和PDF版各一份(包括封面和目录),并以“学号-姓名-论文名称”格式命名。
第四条检测时间。每年上、下半年各一次,学位论文盲审前,完成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
第五条检测程序。
(一)申请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的研究生,须填写《金沙体育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承诺书》,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连同学位论文电子版一并交研究生培养单位。
(二)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对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进行复制比检测。
(三)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及时向研究生及其导师反馈检测结果,并汇总本学院“学位论文检测承诺书”和“学位论文检测情况登记表”,统一交研究生院。
第六条 检测结果。
(一)复制比≤20%,合格。
(二)20%<复制比≤30%,可于1周内申请重新检测,重新检测复制比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的,研究生延期毕业。
(三)复制比≥30%,不合格,研究生延期毕业。
第二章 学位论文盲审
第七条盲审对象。复制比检测合格的各类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
第八条组织实施。硕士学位论文盲审,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
第九条 盲审专家。每篇硕士学位论文盲审专家原则为2名,盲审专家需在校外同行中选聘,盲审专家需对学位论文所涉及的研究领域较为熟悉,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指导研究生经历。
第十条 盲审申请。研究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提出学位论文“盲审”申请,填写《金沙体育硕士学位论文盲审申请表》,经指导教师、培养学院审核,并通过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合格后,方可安排送审。
第十一条提交论文。
(一)送审论文提交时,需删除与本人及指导教师相关的任何信息(如删除本人及指导教师姓名、删除致谢,但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取得的科研成果应标注申请人的排序),密级应为“公开”(论文开题时申请并经学校批准为涉密论文的除外)。
(二)送审的学位论文均需提交电子版(须与复制比检测版本一致),并以“10878-学生学号-论文题目”格式命名。
(三)送审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和《金沙体育硕士学位论文盲审申请表》,须按规定时间内交研究生院。
第十二条 盲审结果。学位论文盲审意见以百分制计分,按分数分为四档:A(总分≥85),B(70≤总分<85),C(60≤总分<70),D(总分<60)。根据盲审意见确定如下四类结果:
(一)合格。盲审意见为AA,可直接申请答辩。
(二)基本合格。盲审意见为AB、AC、BB、BC,申请人须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后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可申请答辩。
(三)重新盲审。盲审意见为AD、CC,申请人应对学位论文进行较大修改,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可于1周内申请重新盲审。
1.重新盲审结果为“合格”的,可申请答辩;
2.重新盲审结果为“基本合格”的,申请人须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后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可申请答辩。
3.重新盲审结果仍未达到“合格”或“基本合格”的,研究生延期毕业。
(四)不合格。盲审意见为BD、CD、DD,研究生延期毕业。
第十三条 申请人学位论文的修改和重新盲审工作,应限定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