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第一轮转专业基础能力考核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4-03-08来源:教务处浏览:22



关于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第一轮转专业

基础能力考核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第一轮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校教函〔2024〕5号),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查和学校审核,确定符合第一轮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应参加专业基础能力考核。具体名单及考试安排见附件。现就基础能力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和时间

科目名称

考试时间

校区

《高等数学》

20243月13日(星期三)(14:30-16:30)

南校区

《建筑设计基础》

20243月13日(星期三)

(14:30-17:30)

南校区

注:1.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环境工程、工程管理、电子信息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9个专业的专业基础能力考核科目为《高等数学》;

2.建筑学、城乡规划等2个专业的专业基础能力考核科目为《建筑设计基础》。

二、学生考试须知

1.学生参加考试须同时持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两证齐全方可参加考试,证件不全或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

2.凡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视为自动放弃第一轮转专业资格;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中途离场。

3.专业基础能力考核均为闭卷考试。除考试必备文具外,学生不得携带其他任何书籍、纸张、书包、通讯工具、电子用品等进入考场。

4.《建筑设计基础》科目考核时,其余绘图工具(HB铅笔、钢笔或黑色水笔、大号三角板、2号丁字尺、橡皮、小刀等)由学生自备。

5.考试过程中学生应服从监考教师安排,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三、监考要求

1.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维护考试纪律和考场秩序。

2.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需如实填写《考场记录单》,并按要求对试卷进行装订和密封。

特此通知。

 

附件:2023级第一轮转专业基础能力考核日程表.xlsx

 

 

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

20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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