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期初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4-03-05来源:保卫处浏览:16

校属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有关文件要求和学校2024年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决定开展2024年度期初校园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把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到实处,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拉网式、起底式排查和闭环整治的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二、检查时间

 (一)自查时间安排:2024年3月20日前,各单位围绕本部门安全工作开展自查自纠;

 (二)校级检查时间安排:2024年4月8日前,由校领导、常委带队开展校园安全工作督查。

  三、参加人员

  校领导、纪委办、巡察办、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学工部、研工部、科技处、产业管理处、保卫处、信息网络中心、国际交流合作处等部门主要领导。

  四、检查范围及内容

  围绕师生员工思想动态、消防安全排查、自查台账完善、安全责任明确、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等。

 (一)消防安全。严禁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进楼,严禁私拉乱接电线、飞线充电;严禁堵塞、占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严禁楼内抽烟;严禁违规动火;严禁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严禁阳台、疏散通道等堆放杂物;严禁存在消防设施设备损坏、维护不及时的情况。

 (二)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严禁未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开展实验项目;严禁实验室安全信息牌内容缺失;严禁有毒有害实验区与学习区混用;严禁实验时不穿戴防护用品;严禁危化品全周期安全台账不完备;严禁气瓶、高温高压设备、无人值守实验等安全管理不到位。

 (三)建筑及施工安全。严禁违反在建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严禁特种作业无证操作;严禁违反施工方案审核备案制度;严禁施工区域不穿戴安全防护用品;严禁建筑屋面堆放物品。

 (四)食品安全。严禁食品安全日查、周查、月查等台账不完备;严禁食品、餐具清洗消毒不到位;严禁防鼠、防蝇等设施设置不足;严禁食品留样不规范。

 (五)交通安全。严禁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禁机动车校内行驶速度超过20公里/小时,严禁非机动车校内行驶超速;严禁通勤班车超速、超员、不按规定路线行驶。

 (六)用电用气安全。严禁违反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严禁超负荷超载用电;严禁使用劣质电器产品;严禁人走不断电;严禁无证作业;严禁电缆井(沟)封堵不到位;严禁用气区域防火分隔不到位;严禁电气设备、燃气设备(含烟道)检修保养和清理不及时。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结合安徽省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省教育厅、学校年前及开学初有关会议及文件要求,深刻吸取河南、江西等地安全事故教训,要面向所属师生员工至少开展一次全覆盖、全领域、全要素的安全教育,切实提升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要抓住“人”这一关键要素,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确保安全事故“零发生”。

 (二)各检查组(安全检查分组表见附件1)有关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记录表(附件2)于4月9日下班前报送至南区保卫处118办公室。保卫处陪同工作人员负责协调对接被检查单位。

 (三)为推进安全隐患闭环整治,所有发现安全隐患归属单位需明确安全隐患整改期限及责任人,整改进展及结果形成整改报告报送学校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南区保卫处118办公室)。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通知和《金沙体育校园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实施办法(试行)》(校字〔2023〕19号)等文件执行。

 

 附件1:金沙体育安全检查分组表.doc

 附件2:金沙体育安全检查记录表.doc

                

                                                            金沙体育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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